按照孩子的成年含义,原则期间通常是支付至孩子18岁。对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准者,父母亦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用。也就是说,16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岁以上的不满18岁的孩子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付,18岁以后就不能给付了。可见,抚养费由双方离婚后父母一方承担,其数额可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扶养费用随时间变化而增加,抚养费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诚然,在某些情况下,如一方丧失工作能力或患病等,抚养费也可适当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