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3、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4、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5、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结婚就开始立遗嘱的这种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对的,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到了哪个人生阶段才可以立遗嘱。关键是结婚以后就己想要立遗嘱,也不能强迫对方跟自己一块立遗嘱,如果对方对共有财产的分配方案跟自己产生了分歧,遗嘱就不能分配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