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保险公司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同时根据查勘员要求到派出所或者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证明》,无法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不予以受理赔付。
3、车辆定损修理(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2)修理厂修车;(3)车主提车。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