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将现行刑法规定修改为:犯罪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只有一项或一项罚款,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犯罪数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处罚。判处的监禁不超过3年,
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轻的,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重的,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据此,对受贿金额达到30万的判决标准,即判处三年至十年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