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个人.财产及其他合法利益负责监督和保护的人。监护人为合法代理人。
2.一般来说,只有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成人,只有无法认识或完全认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需要设定其监护人。
3.民法通则第14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第13条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行为进行代理,并对其行为负责。精神病人无法完全辨认其行为,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事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12条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