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限届满处理:一、案件情节较轻,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能追究责任者,须决定撤销取保候审。二是取保候审结束后要追究责任的,应当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三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判决并生效的,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四是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单位不作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条件和执行人民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释:(一)可处以管制,附加刑可以单独或单独适用;㈡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发生保释;㈢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不会发生保释;(4)保释期满后仍未完成保释,需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保释将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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