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抚养费的诉讼程序并不存在,只有在离婚时才有抚养费支付。离异子女抚养费的给付,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提高子女抚养费用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就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如有必要,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增加抚养费,其中一种是父母亲有给付能力,另一种是父母亲有给付能力。(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由于孩子生病,上学,已经超出原计划金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增加。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这就是说,最初确定抚养费的先决条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有很大变化,例如价格上涨、生活水平提高、学业费用上升、子女生病或遭遇意外伤害,以及父母改变父母的经济能力等等,都可能导致所需实际费用增加。此时,能否要求孩子增加抚养费,则可依据上述情况作出判断。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