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条例是对逃逸人员的行政处罚,他们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且终身不得再领取,无论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后果有多大。如果一方在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逸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有过错,可减轻责任。
我在此提到的是民事责任,即我们通常所称的赔偿责任.法律将此项责任定为推定过错责任.因当事人逃逸而造成事故现场受损,使得交管部门难以认定事故责任,首先推定其过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其责任,从而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