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认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员重伤,另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人员死亡,另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把交通肇事罪和一般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是交通肇事罪的一种刑事责任。
第一,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在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上述严重后果,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例如,肇事者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故意行人,也有可能是由于过失而造成了交通肇事罪。
第二,在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方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在法律法规中,如行为人有能力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则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举例来说,行为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百万元的损失,但行为人有能力赔偿,并赔偿八十万以上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二是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有过失,换言之,当事人应具有预见其此时此刻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但因疏忽大意或疏忽而未能回避,是对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当然,若故意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已构成刑法责任上的故意伤害或杀人罪,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