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八级伤残补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津贴发放,按本人工资计算10个月。社会保障机构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10个月。补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38265,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伤残津贴25510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10204元=73979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