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赔偿,但如果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或死亡后抢救无效死亡,对于本应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老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这些计算标准以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为基准。根据有关规定,70岁以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老年人,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超过60岁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就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2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就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