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轻微交通事故逃逸者,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的;

(二)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控制规则强行通行,未听劝阻者;

(七)蓄意破坏、移动、改变交通设施,造成损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从劝阻,导致交通严重阻塞或财产损失。犯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