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判决.裁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未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义务,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保全措施,使当事人或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一方或另一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五年至十年徒刑。宣判:判定有失责的罪行(刑法典第399条第3款,刑法典第(四)条第8条第三款)即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义务,使一方或一方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29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299条规定,明知无罪者可起诉.对明知为有罪者,其不能被追诉,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行政判决活动中,在民事.行政判决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官收受,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重罚定罪处罚。
负有仲裁义务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情节严重的,最多可处三年以下监禁或监禁;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导致当事人或其近亲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0,000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0,000元以下,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75万元;
3.造成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导致公司.其他企业停止营业.停止生产1年以上,或破产的;
5)导致当事人或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人员。4.主观上属于过失。一般认为,认定失职罪是专门针对司法人员设立的罪名,司法人员在进行判决时,必须确保司法公正。案件与自身的利益关系被发现时,必须主动提出,予以回避。当事方还可提出请求司法人员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