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二人或重伤五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人数超过六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六十万元以上的。
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处3至7年徒刑。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解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是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刑法理论却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书中提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当局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为了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属于过失。因此,《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抛弃,造成受害人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当按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分别规定,蓄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