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先商讨事故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是指责任者依法对受害人作出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类型,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赔偿标的内容。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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