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在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均属工伤。员工在企业领导下分配出差,联系业务属于本单位,在外工作时应被视为工作时间。不管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和责任大小,只要没有自杀、自残的行为,都应该根据工伤保险的无责任赔偿原则,对工伤的认定进行。车祸发生在五至十级时,可领取一次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当事人本人半年至十六个月的工资。致残等级越高,得到的补偿也越多。如一方不幸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则还应赔偿家属相应的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