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者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需签订劳动合同.领薪工卡或工资条.银行结算清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这一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者遭受损害,其供职单位未扣发或未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少赔。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国营企业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工并不停止发放工资,而是按照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一部分工资。
2.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可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无法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也无法证实他是在哪个行业工作,可以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