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应首先提出控诉,并提交一份相应份数的副本。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写上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写上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控告书的主体应当写出申请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必须签名或盖公章。
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基础上,原告向法庭提出以下申诉:1.原告的主要资格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明及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一份商业登记证复印件。2.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证据。契约.协议.债权文件(借条,欠条,等等).收到货物的凭证.往来信件等。
(三)如果一方向法庭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列出提交证据的姓名.页数。证明材料由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名盖章,交当事人一份,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履行必要程序并交齐相关证据材料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方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果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限内向本院提出减.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缓.缓.不缴或缓.不预缴的,本判决以自动撤销判决为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审理,当事人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在结案后到财务室结案,多退少补。综上所述,控告对方肇事逃逸,只要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即可,由于责任状包含了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但在诉讼程序中,然后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起诉,只有材料齐全,法庭才能接受,因此,控告对方是个漫长的程序,只要手续合理.合法,很快就能办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