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关规定:一起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还没有构成犯罪,警方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执照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的决定,列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