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犯之物为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我们所说的公文,通常是指国家机构为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例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通信等。一些部门负责人代表单位出具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官方文件的文本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打印的或写的,两者都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我们所说的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签发的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相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工作、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行驶证等。本法或本条另有规定的,对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进出境证件及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予追究。印鉴,是指国家机关所刻的、用文字与图形表示身份的印章或专用章,它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标志和标志,公文盖印后即开始生效。对于国家机构之私密印鉴,此章亦视为本段所称印章。客观性要件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我们所说的“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造虚假的文件、文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没有任何文件,以非法方式制造一种证件、文件、印章等伪造的文件、文件、印章,并包含有一份文件,仿照证件、印章,复制另一假文件、文件、印章,以此为准。其中包括非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以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制作。
此外,仿照有权签发公文,证件负责人的手迹出具公文、证件的,也应认定为伪造。我们所说的“变造”,就是利用公文、文件、印章等涂改、擦除、拼贴等方法加工,重组,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说的买卖,是指对国家机关的文件、文件或印章实行补偿转让,包括买卖行为。关于买卖的文件、文件或印章,可以是真品,也可以是伪造、变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和印章罪。
主客观要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罪等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人盗取某甲手袋,意在偷钱,没想到包里装着某甲单位的公文和甲的证件。因此,行为人仅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和印章罪。主客观要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罪等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人盗取某甲手袋,意在偷钱,没想到包里装上了某甲单位的公文和甲证。
因此,行为人仅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国家行政机关的证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很重要,因为在有关职务行为的过程中,都是要出示国家证件。如有人以国家文件的形式出售国家文件而获取非法利益,则构成买卖国家文件罪。
《刑法》第280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