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3.在等待处理和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报告给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等待接受处理。按照规定,有以下情形的,逃逸交通肇事罪定为刑事案件,由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蓄意造成受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以逃避法律责任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抛弃,造成受害人因不能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