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至7年有期徒刑;
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33条规定,对交通肇事罪判处三种不同的刑罚(判刑等级):
1.违反交通管理条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所称的“发生重大事故”,依据《解释》第2条第1款,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有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
说明第2条第2款规定:车祸致一人以上严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醉.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没有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开车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足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
(4)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机动车驾驶的;
(5)驾车严重超载;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系指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或重伤5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超过60万元的。
从总体上说,对醉酒后逃逸的处罚是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联系的,交规方面是吊销驾照,刑事责任方面也可以是不满七年的监禁,但酒后逃逸中有人死亡的人就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将醉酒后逃逸的司机抓获归案后,在这一方面的刑事责任宣判结束后,被撞者家属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