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费用的计算依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双方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由于受伤致残者,可将误工时间计算到伤残评定的前一天。残疾评定时机,按《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伤残评定》相关规定确定。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参照在同一或类似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