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要求赔偿,保险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交强险保单;
2.投保人提出索赔申请;
3.投保人和受害者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由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协议,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
6.受害者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害程度证明.有关的医疗证明、相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关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其他证据和信息。并非一定要全责于投保人,交强险的赔偿额才12.2万元,只要交强险有责任投保,即使只是次要责任也是如此。不过,走交强险理赔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处理交通事故期间的各种费用凭证,这些都是以后的理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