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过错一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承担同等责任的,负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应由机动车一方负责;然而,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已采取了必要处理措施,机动车辆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有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有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有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不负责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在城市快速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负责的,占5%;
(6)非机动车驾驶员.因交通事故而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
(7)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与静止状态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不予赔偿。没有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全部赔偿,对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现行规定赔偿。
可以看出,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与赔偿比例有关,但是赔偿比例是法定的,赔偿标准可以由法院简单地按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对于具体赔偿标准,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各种财产损失的证明性材料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