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运输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尽量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点县级交管部门。如一方造成严重伤害或昏迷的交通事故,过路者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二)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仅需一名交警人员到场处理,而适用一般交通事故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应由至少两名交警来处理。对严重、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还需要其它部门的帮助,如医疗救援部门。
(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交通部在充分了解事故发生后,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制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当事方的事故责任。(四)调停损害赔偿。经双方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可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五)受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或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误工费”的补偿标准并非因地而异,像山西省地方人民政府那样,也无法对每个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加以限制。而且,车祸造成的误工时间也是有长有短,不过,各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都会协助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