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是一种以逃避法律责任为目的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到2015年1月20日,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稿对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进行了调整,将道路交通事故划分为财产损失事故、受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人员需要具备不同的资质。评论文件还明确指出3种伤害事件可迅速处理。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