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伤害.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公共和私人财产严重损失,对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的,最多可判处三年至七年徒刑;如果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为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的。注:此处三十万元以上之金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而指行为人无法赔偿的金额。按照这一标准,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损失虽然远远超过三十万,但是赔偿后不能达到三十万元,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者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酒醉.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没有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开车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足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
(4)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机动车驾驶的;
(5)驾车严重超载;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无证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而且此时驾驶员实际需要承担的责任更重,严重者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多可判处罪犯15年监禁,与此同时,其它行政责任.也不能被免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