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财产修复费用,根据实际价值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折价赔偿费。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即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医疗治疗费用和因误工而减少的各种收入,包括医疗,误工,护理,运输,住宿,医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予赔偿。
由于受伤而致残的,受害者因生活上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a)由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装置费用、扶养者生活费用和因康复护理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按照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家属抚恤金、误工损失等费用。现实生活中,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某些具体纠纷,可以有一种不同的类型,即:比如造成另一方致残程度的话,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但另一方是,造成他人车辆损毁的可能性很大,也是一些财产纠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