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随身携带行驶证的处理,不论是否违反了交法第15条、第90条的规定,驾驶人都不被允许再驾驶,不管无证驾驶是否违反了交通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行驶证。按照驾驶员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处理:
1.驾车者出示的驾驶证,如果驾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可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上二百元的罚款,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车者提供了驾驶执照,如果驾驶有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情况和没有携带行驶证的情况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没有提供驾照的司机将被处以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导致一人死亡的,只有当行为人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时,方可被认定为交通犯罪。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有逃逸行为的话,那么惩罚就会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