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上一年度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无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无固定收入的有无固定收入的核算方法,将其分为。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该按规定按时领取的.但由于医疗事故就医延误而失去工资.奖金.津贴.特殊职业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通常情况下,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是有效的,其奖金是按上一年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了奖金税起征点的范围。应当指出,独资.由私人企业,如合伙企业及有财务缺陷的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特别是证明病人的“固定收入”高于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不应单独作为认定的依据,应结合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资料确定。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证据,则可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一是农村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凭证,意外伤害发生前从事一定劳动,其收入可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其中包括承包经营户.城市和农村的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时工).家庭劳工服务人员等。全部按照上次发生医疗事故的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