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制造、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单位。(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以牟利为目的。二。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