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且是否会被判刑,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两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有关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综合来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条件包括:被拘押为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并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具体有关法定紧急情况的内容,可在上面加以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一)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三)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案件情形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但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撤销案件,继续侦查。撤销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停止侦查活动,并解除相关的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