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夫妻以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而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了父母名下的,那么这房子就算父母的,不管谁出资多少。如果父母将房子赠予了另外的人,并且签订了有效协议,那么这房子属于被赠予的人。总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这房子就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无权分割房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可以到公证处将房子赠予给自己的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