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搜集证据,如人证、行车记录等。如能证明真的不知情,则不应构成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的;
(二)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