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有: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和各种福利政策福利收入、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因继承而取得的财产。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是否赠与。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赠与,则可以在财产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