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不得直接给子女,只能赠与给子女的双方均同意。

解析: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属共同共有关系,离婚分割财产实际上具有确定每个婚姻共同财产具体归属问题的作用,这一点基本上可以说,这类财产并非完全属于夫妻任何一人。

还有,提及“归子女所有”的说法。第一,夫妻双方分割财产除了子女的监护权外,与子女无关,我国法律并没有类似的规定,直接将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应当说这一提法无据。若将分得的财产赠与子女,可归为民事法律规定的“赠与”,但问题又来了,当然,你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但参照上面第一段,夫妻共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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