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是有条件限制的,对家庭共同的财产分割是需要所有的共同的成员都同意然后协商一致达成一致,并且我们国家对于这类型的财产分割还是要求有见证人在现场见证,要求必须要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延伸阅读:刑事案件的见证人拒不作证怎么办合同见证人有哪些法律责任?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还有效么

相关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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