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私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有债务或结婚后,为个人需求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婚前的债务负担;
(2)除为了逃避债务外,配偶双方同意由一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擅自为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提供资金;
(4)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没有被用于共同生活中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责任;
(6)配偶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且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或配偶一方的财产,由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7)夫妻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此可以看出,赌博离婚财产分割仍然始终坚持平等分割这一原则,只是当事人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不能因对方赌博而剥夺共同财产分割这一基本权利。但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见我们在挑选结婚对象时还是要把自己的眼睛放在第一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