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子女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增加、减少等纠纷诉诸法庭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按照第二次婚姻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在约定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有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财产分割一案经判决后,以及子女抚养费问题,可向法院起诉。假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项财产协议,随后又在财产协议结束后离婚,则该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种,只要该契约是合法成立的,即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