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实际出资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法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说明中说,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笔款项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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