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夫妇在签订财产协议时,会考虑将来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有这样的财产约定,这些财产仍然归父母所有。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赠与没有履行。自然,未完成的捐赠将不会生效。在实务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颇多,当然都以无效的认定而结束。二、约定不动产归一方但未做任何产权变更约定之类的协议,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一方共有,但实际上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的手续。
争议最后发生时,同样不能证实。举例来说,刘某与钟某结婚时,刘某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向钟某表示愿意把自己在结婚前买的一座海滨别墅给钟某。但后来一直没有去过户变更,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谈离婚财产分割时钟某说,这座别墅是刘某送给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财产的范围,然后二人就别墅的归属争执不休。但经法院判决,该别墅无效,因此,这幢别墅属于刘某婚前的个人财产,由于没有变更产权,钟某无法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