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中尚未超过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还是可行的。无性婚姻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婚后生活,而其中一方就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也是情有可原。当然,此时法官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看是否属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若属于那么才会作出离婚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