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商定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为原则进行判决。2.如果一方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有过错并因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提出损害赔偿。3.损害赔偿原则,如果双方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要求获得全部共同财产或绝大多数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为体现对过失方过错行为的处罚,应当对过错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比较严重,如婚外异性非法同居、非婚生子女等,对合法婚姻一方的无过错当事人造成较大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4.如双方均无过错行为,或均有过错,且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如婚姻法第19条规定,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有.各部分均由对方拥有,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5.如果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19条约定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为养育子女而支付更多费用,以照顾老人或协助对方工作,

当离婚时,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赔偿的,另一方应依法给付赔偿金。6.如一方根据习俗请求返还彩礼,尽管双方已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共同生活,但由于给付彩礼而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其经济状况或依赖离婚分配的财产,无法满足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法院将在离婚诉讼中,对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32条.39条.40条司法依据,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如果是已经结婚两年的夫妻想要离婚,除了财产分割外,还有可能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对婚姻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建议大家直接找律师帮助能尽快解决纠纷。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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