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被告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则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一个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自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自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我们的法律规定,被告也是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案件,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对特殊情况的案件,如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并报法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批。如有需要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在期限前5天内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