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则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用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医疗和其他费用。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承担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
婚姻家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婚姻法典做出了这一规定,其依据是:离婚后,子女不论与父同住或与父同住,仍为双亲子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子女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时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儿童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用如何确定
1.儿童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的实际需求。
抚养金额确定原则,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需要。因此,在确定抚养费金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有些孩子离婚前,生活条件比较好,还报过各种培训班,当父母离异时,就要考虑到这些情况,尽量维持孩子原来的生活状态。为避免父母离婚,给孩子造成过大的心理恐慌。
诚然,相对来说,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以无端抬高抚养要求,而无视子女生活实际需要,将其作为离婚的一个条件。
2.双亲有经济收入能力。
在确定抚养费金额时,还应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尤其是抚养一方的支付能力。偿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增加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减少一些。
一九九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子女的抚养费做出了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孩子的费用,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用的,可以适当增加;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该年总收入或同一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但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参考上述比例确定。但实际上,还是有许多人坚持按这一标准去做。部长会议上,这一条款虽然没有撤消,但不再适用。十五年前的生活费用标准,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有了很大的飞跃,许多家庭月收入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仍然按20%到30%的标准给付孩子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因此,还需结合儿童的实际需求进行参考。
对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费,一般由没有判决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对女方的抚养费不构成判决标准。抚养金的支付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固定收入等有关,当事人每月要按规定支付,如对抚养费协商不成,还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