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子女承担监护人的责任,是父母当“底线”。很多父母朋友都对“监护人”这个称呼感到陌生,因为我们一般都在谈论抚养权纠纷,监护权纠纷很少,其实作为子女的父母,双方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
人们很容易产生这样一种误解,认为谁养了孩子,谁就拥有对孩子的抚养权。现实并非如此,即使离婚后父母也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子女与谁同住并不影响监护权的变更。
大多数家庭都是以父母为监护人的,但其中不乏一些例外情况,父母在下列情况下不再享有监护子女的权利:
(一)死亡。一旦父母去世,就不再享有法律权利,监护也就失去了。
㈡丧失监护权。所谓监护,是因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完全发育,需要家长监督,前提是父母有充分的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责任来监护孩子,否则就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
(三)如果法院认为儿童有犯罪行为,其受虐待或担任监护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监护权的情况。
上述情况下,父母无法对子女享有监护权,监护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非监护人时,包括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或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者,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进行。其监护人由其他经本会同意的亲友担任。
如无上述法定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通常,监护人是一名家长,但如果父母不在,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时,则无法对子女进行监护,届时,小孩可以更换监护人,也不能随意更换监护人,必须按照监护人的顺序进行。父母亲不得监护则更换第二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