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看来,哪一种情况下,法庭更有可能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考虑到孩子还处于幼年阶段,需要母亲哺乳,母亲对孩子更加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已超过两岁,女方已经做过绝育手术,男方还没有做,而且男方与女方年龄相差不大,孩子被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子女始终随母亲生活,若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有较大变化并影响其成长,子女判归女方有更大可能。
4.男女养育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状况差别不大,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例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子女就会被判归女方。
5.男方有不好的嗜好,如赌博、酗酒等。鉴于孩子们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法庭通常会把孩子判给她。
6.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一样,如果女方的思想素质好一些,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孩子,就更有可能获得抚养孩子的权利。
7.十周以上的孩子可以任意地与母亲一起生活。
父母离婚时,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能为子女争取抚养权,而男方想要抚养权却没有得到法庭上的判决,这也并非必然。男方要从这几个方面搜集相关证据,例如,要证明女方的经济收入低于自己,或者女方的身体状况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