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公顷1、一类:耕地99.45,园地76.50,林地30.60,养殖水面103.282、二类:耕地76.05,园地58.50,林地23.40,养殖水面78.983、三类:耕地64.35,园地49.50,林地19.80,养殖水面66.834、四类:耕地58.50,园地45.00,林地18.00,养殖水面60.755、五类:耕地46.80,园地36.00,林地14.40,养殖水面48.606、六类:耕地42.90,园地33.00,林地13.20,养殖水面44.557、七类:耕地39.00,园地30.00,林地12.00,养殖水面40.508、八类:耕地33.15,园地25.50,林地10.20,养殖水面34.439、九类:耕地27.30,园地21.00,林地8.40,养殖水面38.3510、十类:耕地23.40,园地18.00,林地7.20,养殖水面24.30
《中华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