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感情破裂了,也可以判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不让自己照顾抚养孩子,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主要还是要查明双方是否有感情破裂的证据。
《婚姻登记》第三十二条关于离婚起诉条件的有关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人;(3)进行赌博;(4)因感情不和而在其他情况下,如吸毒等不良行为是经常发生的;(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对方提出离婚,则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